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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.休谟
大卫·休谟 [David Hume 1711.04.26 [1] -1776.08.25],英国哲学家、历史学家,是经验主义哲学心理学代表之一,欧洲近代不可知论的主要代表。他生于英国苏格兰爱丁堡的一个没落的贵族地主家庭,因病逝于英国爱丁堡。
他 3 岁丧父,由母亲抚育成人,童年即喜欢文学及哲学,1723 年 12 岁便进爱丁堡大学学习法律和哲学,15 岁尚未毕业时,厌倦大学教育而返回家中自修。他的父亲曾任法官,而他的母亲也来自律师家庭,因此家人希望他从事法律工作,但他却选择了研究哲学,此时他 18 岁。1732 年就开始撰写他的主要著作《人性论》,1934-1737 年旅居法国三年,继续哲学研究及著述,1737 年 9 月从法国返回伦敦时,已完成《人性论》手稿,16 个月后,于 1739 年出版了哲学巨著《人性论》,该书出版之初并未引起重视。
1745 年休谟给一位年轻的侯爵当家庭教师。1746 年任辛克莱将军的秘书,随军出征法国,败归。1748 年随辛克莱出使维也纳和都灵。1749 年回家乡潜心著述。1751 年移居爱丁堡市。从 1752 年起,休谟担任爱丁堡苏格兰律师协会图书馆馆长,利用那里丰富的藏书写作了多卷本《英国史》,他生前在英国主要是以历史学家而著称的。1763 年,休谟应驻法公使赫特福德邀请担任使馆秘书,在两年多的时间内与许多著名的法国进步思想家如卢梭、霍尔巴赫、爱尔维修、狄德罗等人交往密切,尤其受卢梭浪漫思想之影响颇深。休谟在法国的声誉比在英国高得多,他的著作也在此广为流传。当卢梭受到政治迫害时,他曾邀请卢梭到英国避难,终因卢梭生性多疑不欢而散。1765 年升任使馆代办,1766 年初休谟回国,一年后,经国务大臣康威将军推荐,任副国务大臣。1769 年 8 月退休返回爱丁堡。休谟终身未娶。
休谟的哲学著作虽深受哲学界重视,惟因其宗教观念与传统教义相悖,致使其一生未能获得大学教职。在哲学心理学思想上,休谟属经验主义,在传承上虽然是 J.洛克和 G.柏克莱的继承者,但他的经验主义思想确有其独到之处。他在哲学心理学上的贡献,主要在以下两方面:
1.对知识来源问题的解释 休谟认为世界上存在的只是心理的知觉和感觉,感知以外的任何东西,无论是物质的实体还是精神的实体,究竟是否存在,我们是无法解答的。他把世界的一切都归结为主观现象或经验。休谟否认洛克和柏克莱的信念,即必须有人的精神来接受经验。他在《人性论》中写道:“精神只不过是由某些关系统一起来的一堆不同的知觉,并期望这些知觉虚假地具有完美的单纯性和统一性”。他比他的前辈更彻底,既不用外部世界,也不用神或未知的精神来说明知觉。他把知觉区分为印象和观念。印象(impression)是指当前一切感觉和知觉,也包括激情和情绪。它是心理生活的基本要素;观念(idea)是指原始印象的暗淡的摹本或映象,即眼前没有任何刺激对象时我们所具有的心理经验。两者差异并不在于它们的来源或出发点,而在于它们的强度和生动性:印象强而生动,而观念则较微弱。他认为印象与观念都有简单与复杂之分。日常生活所得的多半是复杂印象,原因是面对某一物体而得到知觉时,总是多感官并用的。以从一个苹果得到的印象为例,苹果的形状和颜色(视觉)、香味(味觉)及苹果握在手里的感觉(触觉),总是同时产生的。
对于知觉中观念的解释,他认为,虽然观念必须伴随印象而产生,但必须先有印象,而后才会有观念,而且观念的内容未必完全与印象的相对应。换言之,知觉中的印象是以对实物感觉为基础的,而知觉中的观念则可能超出感觉范围。以想像中长翅膀的天马为例,谁都没有见过天马,但人却会有天马的观念。原因是人见过马,也见过长翅膀的动物,将马和翅膀联结在一起,就形成了“天马”这个观念。基于此,休谟认为,知觉中的印象是较为真实可靠的知识。
2.对知识获得历程的解释 对知识获得历程的解释,休谟与其他经验主义哲学家相似,认为知识得自观念联想。他认为知识代表复杂的观念,而复杂观念则是经由联想历程而形成的。对观念联想形成的解释,休谟提出三法则:
后来休谟又修正他的看法,认为联想法则只有类似律和接近律;因果律所形成的联想,未必代表因果关系,可能只是因两事物接近而使人误认为是因果关系。
一些哲学家和心理学家认为休谟是彻底的不可知论者。也有一些人提出在废除经验以外的精神概念方面,休谟排除了业已存在了数世纪的二元论。但是他根据主观唯心主义所强调的与物质相对的主观现象或经验,可能被现象心理学所欣赏,而被客观心理学所谴责。他对心理学的问题,如对印象与观念的区分、简单观念与复杂观念的区分、联想形成的分析等都发表了一些有价值的看法,促进了联想主义心理学的进一步发展。